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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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俊:科学谋划人民法院涉港澳台工作
来源: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2012年07月30日作者:
王胜俊对全国法院涉港澳台工作座谈会批示要求


 

坚持科学谋划人民法院涉港澳台工作


 

确保人民法院涉港澳台工作取得新发展


  全国法院涉港澳台工作座谈会26日至2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站在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高度,切实谋划好、部署好、开展好涉港澳台工作,确保人民法院涉港澳台工作取得新发展,再上新台阶。

  王胜俊首先向各级人民法院和全体从事涉港澳台工作的同志们致以亲切慰问和衷心感谢。他指出,港澳台工作是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涉港澳台工作是党和国家对港澳台工作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各级人民法院立足本职,发挥优势,为服务、配合各个历史时期党和国家对港澳台工作部署作出了重要贡献。港澳回归以来,尤其是2008年两岸关系实现历史性转折以来,人民法院涉港澳台案件审判、司法协助、司法交流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重大进展,有效服务了党和国家对港澳台工作大局。

  王胜俊强调,这次座谈会是人民法院首次就涉港澳台工作专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各级人民法院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保证人民法院涉港澳台工作与中央保持认识一致、思想一致、行动一致;始终服务党和国家对港澳台工作大局,坚持科学谋划人民法院涉港澳台工作,切实维护港澳长期繁荣稳定,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促进国家完全统一;始终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司法,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涉港澳台案件当事人正当合法权益,切实争取港澳台同胞人心;始终规范高效开展涉港澳台司法协助,坚持积极协助办案、严格依法办案、认真规范办案、及时高效办案,切实体现最大善意和树立良好形象;始终注意发挥专业对口交流优势,坚持归口管理和规范管理,切实增进两岸和内地与港澳间的联系与合作。

  王胜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坚持能动司法,努力健全制度,不断完善机制,全面夯实基础,切实将各项涉港澳台工作作为人民司法事业的重要内容谋划好、部署好、开展好,确保人民法院涉港澳台工作取得新发展,再上新台阶。